有關本委員會核定通過之「研究參與者知情同意書」,其損害補償條文段,補償機構應以研究機構為之。執行中計畫,請計畫主持人配合提出變更進行修正,詳如說明

  • 2023-07-24
  • AdminAdmin
說明:
  1. 依教育部查核意見及本委員會第109次委員會議決議辦理。
  2. 配合教育部查核意見,知情同意書應敘明由研究執行機構負損害賠償責任。本委員會業於112年6月16日第109次會議決議通過更新「研究參與者知情同意書」範本第8項「損害補償或保險」之內容,由研究機構應負損害補償之責任。
  3. 請計畫主持人配合將執行中計畫之「研究參與者知情同意書」提出變更,修正損害補償主體為研究機構。
  4. 前述所提變更內容,屬行政變更,免收審查費。「研究參與者知情同意書」範本,計畫主持人可至本委員會網頁下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