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 研究倫理審查

  • 一、我的研究計畫需要送審嗎?

    答:

    • 若為人體研究,實施研究前,應擬定計畫,申請本委員會審查通過,始得為之。(人體研究:指從事取得、調查、分析、運用人體檢體或個人之生物行為、生理、心理、遺傳、醫學等有關資訊之研究。)
    • 若為人類研究,因法規未強制規範,建議於研究計畫開始執行前,向本委員會提案申請審查後,始得為之。
    • 鑑於保護研究參與者及促進學術研究發展的立場,建議研究計畫涉及以下事項者,可向本委員會申請審查後再執行:
    1. 招募研究參與者參與研究
    2. 研究中使用可直接或間接識別個人的資料
    3. 未來將投稿國際學術期刊
    4. 依研究計畫經費補助單位(例如:國科會(原科技部)、衛福部)或資料提供單位(例如:衛福部衛生福利資料科學中心)規範送審。
  • 二、研究計畫已經執行完畢,在投稿時被期刊要求檢附「審查核可證明」,能否事後補送審?或直接請委員會開立核可證明?

    答:本委員會僅能審查尚未執行之計畫,以進行風險評估、考量各項研究倫理相關議題,並與主持人溝通進行相關修改。並於完成審查後始得開立核可證明,主持人亦需依通過審查之各項文件執行研究。若已執行完畢,研究風險已發生,已無法再「回溯審查」。故請於計畫執行前(招募研究參與者前,或與參與者接觸前)申請審查。

  • 三、什麼是「免除審查」、「微小風險審查」、「一般審查」?

    答:此三種類別是依研究風險而歸類之類別。

      1. 免除審查:指研究風險幾近於零的研究案。人體研究需符合衛福部、人類研究科技部相關規範。免除審查案件不必送請委員審查,然仍需送交研究倫理審查委員會判定。符合免除審查的案件,亦會發給核可證明。
      2. 微小風險審查:指研究計畫之實施,對於研究對象所可能引發生理、心理、社會之危險或不適之或然率,不高於日常生活之遭遇或例行性醫療處置之風險。人體研究需符合衛福部相關規範。需由2名委員審查,通過後於委員會中提報。
      3. 一般審查:不符合免除審查及微小風險審查者,皆需轉送一般審查。由2名委員詳閱計畫相關文書,並於委員會中報告詳情,由全體委員合議討論出共識後,採多數決形成審查決議。
  • 四、審查流程需要多久時間?

    答:天數依各案件審查及主持人回覆天數亦可能再增長或縮短。各風險類別詳細審查程序,請參考本校審查會標準作業流程。為避免耽誤計畫時程,敬請提早送審。
    根據統計平均審查時間(審查文件備齊日至通過日):

    • 免除審查:約2~9天
    • 微小風險審查:約30天。案件為隨到隨審,需經兩名委員審查通過,時間長短會因審查委員與主持人間的回覆次數與時間而定。
    • 一般審查:約30~60天。一般審查的案件,除了先送兩名委員進行初審外,還需經每月一次的審查會議討論決議。
  • 五、如何取得新案受理證明書?

    答:經核對送審資料齊備並繳納審查費後,即可取得案件受理證明書。受理證明書為電子信件,會寄送至申請人的Email信箱。
     

  • 六、申請研究倫理審查是否需要檢附研究倫理教育訓練時數?需要多少?除了主持人以外,研究團隊成員需要檢附時數嗎?有哪些課程可以採計?

    答:

      • 依本委員會規範,計畫相關人員需提供倫理相關訓練時數證明,主持人需提供倫理相關訓練時數一年2小時或三年6小時;共同/協同主持人、助理需提供一年1小時或三年3小時倫理訓練時數證明文件。
      • 校內外研究倫理相關教育訓練所核發的研習時數皆可採計,主題不限。
  • 七、研究倫理教育訓練時數是否採計教育部「臺灣學術倫理教育資源中心」中/英文線上課程?

    答:因應知識共享及線上學習興起,研究倫理網路課程逐漸開設,本委員會採認教育部「臺灣學術倫理教育資源中心」核予之中/英文線上課程研習修課證明。本委員會現行採認之研習課程單元如下列表,每單元通過測驗者採計20分鐘。

    0101 研究倫理定義與內涵
    0102 研究倫理專業規範與個人責任
    0103 研究倫理的政府規範與政策
    0113 個人資料保護法基本概念
    0114 隱私權基本概念
    0115 受試者保護原則與實務
    0116 研究資料管理概述
    0201 研究中的利益衝突
    0204 利益衝突:案例探討
    0205 研究資料處理:案例探討
    0301 不當研究行為案例剖析(上)
    0302 不當研究行為案例剖析(下)
    0303 研究中之知情同意
    0304 易受傷害族群研究之倫理議題(上)
    0305 易受傷害族群研究之倫理議題(下)
    0306 研究倫理委員會(REC/IRB)之角色與功能(上)
    0307 研究倫理委員會(REC/IRB)之角色與功能(下)
    0308 磁振造影安全與研究倫理
    0401 原住民族群之社群同意機制
    0501 嬰幼兒參與心理學及教育學研究之倫理議題
    0502 臨床心理學研究有關易受傷害群體之保護:災難後心理創傷患者篇
    0503 學齡前兒童參與心理學及教育學研究之倫理議題
    0504 臨床心理學研究有關利益衝突時之揭露與處置:案例
    0601 原住民行使集體同意權的啟示— 從日本愛努族祖先遺骸的人類學事件談起
    0602 研究迷網與倫理焦慮-今日臺灣原住民學術世界的觀察
    0603 第三世界田野研究倫理-寮國場域
    0604 多面民族誌與進出場倫理
    0605 學術、學位、與維權—毛思迪違反研究倫理事件的始末與後續
    0606 半世紀的糾葛-南美亞馬遜雨林區原住民族的學術研究倫理
    0607 北美印地安族群與人類學家的恩怨情仇
    0608 中國田野場域的倫理迷惘
    0609 社會文化人類學研究倫理的律動關鍵
    0610 特端文化之探索:高敏感度非法社群的民族誌研究
    0707 行為和社會科學研究倫理概論
    0708 社會科學研究倫理的概論
    0709 行為與社會科學研究中各種非常態的知情同意方式
    0801 網路使用行為研究中之倫理相關議題
    0802 網路使用行為研究中執行倫理審查與知情同意的困境:以Encore計畫為例
    0803 使用群眾外包進行學術研究的倫理議題
    0804資訊科技與新型知情同意
    0805 工程技術研究中之人員權益保護
    0806 人因工程之研究倫理
    0807 黑盒子與白老鼠:人工智慧的研究倫理議題
    0808 人工智慧研究資料集開發的研究倫理
    0901 口語研究的倫理考量
    0902 外語教學研究之倫理議題
    0903 人類語言學學術倫理:中國字幕組之智慧財產權案例
    0904 語言學跨醫療領域之研究倫理考量
    0905 語言學跨醫學研究入門檻:認識大學倫審會與醫院倫審會
    0906 語言與核磁造影研究:人為受試對象的研究倫理
    0907 網路民族誌學術倫理:中國字幕組之網路社群案例
    1101 使用大型資料庫的研究倫理
    1102 統計分析和統計諮詢的倫理
    1103 調查與追蹤研究的倫理
    1104 社區介入研究倫理
    1201 運動場域研究中權力關係倫理議題
    1301 非生醫類研究計畫申請倫理審查的行政建議與相關疑問
    1302 我國大學倫理審查委員會創建歷程與現況
    1402 近年國內外研究倫理案例解析
    1501 精神疾患臨床研究倫理議題:知情同意
    1502 經歷不當對待兒童參與研究之倫理議題:尊重自主與不傷害
    1601 社會工作研究倫理:潛藏的研究倫理風險類型及因應
    1801 空間資訊科技研究的倫理議題
    9901 國立陽明交通大學學術倫理與生醫領域之補充教材



     

  • 八、計畫書是否有限制格式?

    答:目前暫無制式格式限制,申請人可使用申請國科會(原科技部)、衛福部等計畫書格式送審,惟送審時需請加註版本日期(可於系統備註欄加註)。若為人體研究計畫,請申請人留意,依人體研究法規定計畫應載明下列事項:

    1. 計畫名稱、主持人及研究機構。
    2. 計畫摘要、研究對象及實施方法。
    3. 計畫預定進度。
    4. 研究對象權益之保障、同意之方式及內容。
    5. 研究人力及相關設備需求。
    6. 研究經費需求及其來源。
    7. 預期成果及主要效益。
    8. 研發成果之歸屬及運用。
    9. 研究人員利益衝突事項之揭露。
  • 九、知情同意書、問卷等送審文件是否有格式限制或是需要加註版本日期?

    答:本委員會有提供知情同意書範本可參考使用,亦可依研究所需自行設計,並請加註版本日期。其他研究相關送審文件除計畫書可於系統備註欄加註版本、日期外,其餘文件需於內文中加註版本、日期以供審查辨識。

  • 十、知情同意書範本有簽名欄位,要簽完才送審嗎?

    答:研究計畫需在執行前(招募研究參與者前)申請審查,故送審前請勿先行招募參與者或請參與者先行簽署知情同意書,審查時亦請勿送交參與者已簽署完成的同意書。

  • 十一、計畫是多年期計畫,請問審查通過效期為什麼不是多年?

    答:計畫若是多年期計畫,新案送審時將會完整審查。依照人體研究法規定,審查會對於其審查通過之研究計畫每年至少應查核一次,故目前本委員會審查通過案件效期至多1年。若為多年期計畫,請於「研究倫理審查核可證明書」上記載之有效期限前6週提出持續申請(繳交期中報告),持續審查資料主要是請計畫主持人將過去一年內執行、收案狀況簡單報告,並不會對計畫內容重新審查。持續審查通過後,審查通過效期即會依原本追蹤查核頻率(3個月、半年、一年)延長。另外,若計畫提早執行結束,亦可提早辦理結案程序。
     

  • 十二、申請的國科會計畫如未獲經費補助是否仍需執行?研究倫理審查費如何處理?

    答:研究計畫可以申請變更經費來源繼續執行,審查費可由當時執行中的其他計畫經費下核銷。尚在新案審查的計畫,如確定不執行,可依本委員會規範申請撤案(不再進行審查)。若已審查通過的計畫,因故不執行,請依本委員會規範申請結案或終止審查。

  • 十三、哪些類型符合免除審查「 於一般教學環境中進行之教育評量或測試、教學技巧或成效評估之研究」的適用範圍?

    (1) 單純入班觀察,不取得個人資料、不影響學生上課權益。。
    (2) 無控制組與實驗組且無記名。
    (3) 研究若有前後測量,需要串接資料時,需有配套措施,以避免計畫主持人得知學生身分。建議使用一組參與者可記憶,但他人無法辨識的代號來進行資料串接。代號應避免使用身分證字號、手機號碼等,可能可以間接識別特定個人的號碼。
    (2024年 2月 23日研究倫理審查委員會共識營 )

  • 十四、探討公共議題的研究,若涉及特定對象訪談可以免審嗎?

    (1) 綜合考量研究參與者在研究中的回應於研究外揭露時,可能會損及其聲譽、就業、進修等,或受到刑事或民事訴訟。故,研究涉及特定對象訪談,須採微小風險審查。(特定對象係指研究過程中可直接或間接識別出某一特定人)
    (2) 研究若是不記名的街頭訪問(不特定對象),則將個別依研究設計彈性考量,仍由委員會判定是否符合免審。
    (2024年 2月 23日研究倫理審查委員會共識營 )